为进一步加强纳雍县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的法律业务能力,纳雍县人大常委会近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题培训。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于刚主持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高朝阳参加培训。

培训会邀请了贵州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监察和司法监督处处长姚琳,围绕《监督法》的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解读,全面系统阐释了人大监督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式,现场解答了学员提出了问题。

与会人员认为,本次讲座内容丰富、主题明确、层次清晰,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以案释法、深入浅出,让与会人员深受启发、受益匪浅,达到了“知行性统一,学思用贯通”的目的。会后将进一步强化对《监督法》的学习、领会和落实。

于刚在总结时强调,一是乡镇人大主席迅速转轨变线,正本清源。要迅速摆正位置,抓住工作要点,发挥代表作用。二是要运用“四窗五员一机制一目标”的方式方法推进“代表之家”建设。即“代表之家”要发挥代表活动之窗、选民议事之窗、民主法治之窗、学习宣传之窗的作用,配备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监督员、领航员,用好党建引领“三步三会三公开”工作机制,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形成县委领导、人大推动、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真正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各项民生问题。三要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为纳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贡献力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黄杏

编辑张婷

二审李劼

三审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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