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历史上第一个北京大学生:陈金华
陈金华,字伯光,穿青人,纳雍县沙包乡化启村人。
幼年曾就读于沙包小学、大定县猫场小学。
民国8年()以优异成绩考入贵州法政学校,民国11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
民国15年毕业后,南下广州,投入孙中山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任北伐军东路军参议部秘书。
北伐军接管上海后,先后在江苏省民政厅、上海海关总署供职。其间曾结识并掩护过中共上海沪西区负责人徐进。
后因拒付军阀索款,被迫辞职离沪。
民国21年回到贵州,得其北大同学,时任贵州省民政厅长谭克敏和毕节行政公署专员何朝忠的助荐,出任国民党贵州省党部干事长。
后拟任大定县长职,因遭乡仇嫉恨,借宴请投毒,致陈慢性中毒,口不能言,流涎不止,不能就职视事,遂改任大定县教育科长、大定县第四区区长,终因病情恶化,不能任事而回到大兔场赋闲养病。
民国33年,水东乡乡长张仲福,挟隙密报水东苗族首领陈少青聚众谋反,县长李文经令保警大队附赵世仁血洗水东曾家岩洞,屠杀苗民童叟48人,陈首级于大兔场鱼塘边。陈金华目睹惨状,悲愤之余,题诗县府衙前,以鸣其冤。其诗曰:“苗民童叟一刀休,血染东城草木愁。若是包公断此案,鬼门关上要还头”。
此案告至民国贵州省长谷正伦处,在省政府督饬下,毕节公署以处决赵世仁和张仲福息事。民众深为陈金华胆识与正义钦服。
民国35年(),因病情恶化,不治而故。
注:选自《纳雍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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