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就业歧视、贬损人格等侵害妇女权益情形,加强精准监督和特别保护。“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据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10个,案例紧紧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列举的公益诉讼条款内容,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更加注重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对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稳妥推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继续深化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研、专业支持等常态化联络机制,拓展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的国际视野,倡导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入选典型案例的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基本案情为:纳雍县域内四家大型超市聘用女职工比例高达93%,存在着未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对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女职工给付3倍工资、未在三八妇女节给女职工放假半天、违规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值夜班等行为,侵害了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该案系年年初,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与纳雍县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纳雍县妇联)联合开展“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后立案。检察机关查明纳雍县域内四家大型超市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依法履职,导致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受到侵害后,遂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纳雍县人社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督促涉案的四家超市依法缴纳女职工社会保险共计15.6万元;对节假日加班女职工补发工资共计元,并发放价值元的慰问品;禁止超市违规安排孕妇、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值夜班。通过排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侵犯妇女权益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强化对妇女用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随后,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县人社局对全县30余家重点妇女用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并与纳雍县妇联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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