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数据治理(一期)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构建集团数据治理体系,制定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打造能源类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为支撑数字化体系核心能力形成和壮大,集团公司于年制定了《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该规划是四大体系融合暨数字化转型“变革、流程、组织、IT、数据”5个方面中“IT+数据”的规划,突出信息化规划对数字化转型的支撑,突出信息技术与业务发展融合,突出数据治理,为数字化体系核心能力形成提供平台支撑和数据服务保障。集团公司信息化发展总体目标是围绕公司战略目标,聚焦业务发展需求,采用“平台+数据+应用”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建立数字化治理体系和网络安全体系,打造安全可控、智能协同的数字平台,连接物联管网,构建一体化全融合应用和能源生态应用,支撑业务全面信息化,提高运营效率,提升用户体验。为保障“十四五”信息化规划的落地,集团公司规划了保障体系,通过构建数字化治理和网络安全体系,加大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程度,为信息技术架构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数据集成共享、业务应用互联互通和安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数据治理(一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数据治理(一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或GB/T19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CMMI5级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27。
(3)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2个合同金额万及以上数据治理类实施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盖章页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应保证材料真实性。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且履行合同情况良好;投标人在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不同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人管控下的不同实体,或者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人承诺保证人员的资质、简历真实。
(9)要求投标人具备不少于30人的直属实施服务团队,以及不少于12人的现场集中办公人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08月29日00时00分到年09月05日00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授权人代表将营业执照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9或GB/T19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CMMI5级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27、“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的截图、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09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09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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