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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民政局采取“三个三”举措,如期全面完成年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农村低保标准从年元/年.人提高到元/年.人,增幅16.09%;城市低保标准从年元/月.人提高到元/月.人,增幅3.93%;年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城市低保对象户人。

“三个及时”安排部署到位。及时安排部署。市级低保核查会议召开会,县政府及时组织召开全县年度低保核查工作会议,印发《纳雍县年度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核查范围、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全面启动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同时明确9个乡镇(街道)作为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试点。及时开展培训。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及时组织县乡参与低保核查、督查工作的人员,就操作程序、政策把握、表册填写等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精准掌握政策、熟悉操作程序和规范填写表册。及时入户核查。按照村村有国家正式干部、申请核查对象必须户户见面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名干部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做到原保障对象、边缘户、动态监测户等重点对象入户全覆盖。

“三个到位”督导工作落实。乡级覆盖督导到位。启动低保提标核查后,各乡镇(街道)组建低保核查督查小组,对所有村(社区)核查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县级抽查督导到位。在核查工作期间,县民政局抽派人员组建5个督导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开展低保提标核查督查指导工作,规范推进低保核查工作。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现场出具整改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第三方评估督导到位。按照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县民政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于4月6日—4月15日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66个村(社区)户新增低保户和退出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复核,逐一研究解决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精准救助。

“三个沟通”推动平稳有序。县乡沟通推动进度。明确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业务人员分片包保乡镇(街道)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捆绑和压实责任,根据需要不定时调度和掌握核查工作进度,对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报请局领导和分管县领导进行重点调度,确保提标核查工作序时推进。向上沟通解决问题。县民政局梳理汇总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积极主动与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汇报对接工作,咨询政策、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切实解决在低保提标核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横向沟通确保精准。县民政局主动与公安、房产、医保、残联、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将拟新增对象和原保障对象与车辆、死亡、房产及财政供养人员数据进行比对,有问题的立即反馈乡镇(街道)核实,该取消的取消,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确保救助精准。

下一步,纳雍县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优化思路,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按月实施好低保动态管理,及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严格落实渐退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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