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从嘉兴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74号)精神,按照《关于做好嘉兴市年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嘉教职成〔〕76号)、《关于下达全市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嘉教职成〔〕95号)及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网上招生的工作要求精神,嘉兴市教育局就年嘉兴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范围、办法、纪律以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等方面工作,向嘉兴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经开区教文体局、市属中职学校、市属各单位发出通知,具体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一)招录学生范围

参加嘉兴市年中考、符合其所在地年各类中职学校报名条件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外地考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录学校范围

省教育厅公布的面向我市开展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以下简称中本一体化)招生的中职学校以及嘉兴市范围内具有中职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

二、招生办法

市本级将采用网上招生为主(面向应届中考考生),线下招生为辅(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外地市考生或社会人员)。各县市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办法。

(一)关于招生平台

市本级统建高中段招生平台,系统连接全市中考考生信息及中考成绩数据并与初中学籍系统打通,中职与普高招生对接。

(二)关于中本一体化招生

经省教育厅核准,全省共有11所试点中职学校面向嘉兴市招收中本一体化培养学生,计划招收人(详见《关于做好嘉兴市年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嘉教职成〔〕76号)。

中本一体化招生作为全市高中段招生的提前批,在公布中考考分后即可网上填报志愿,按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中本录取完成前不得进行其他中职、普高的录取工作。

(三)关于市本级中职学校招生

在中本一体化录取结束后,启动市本级中职学校网上招生,包括嘉兴技师学院、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和秀水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全市中考考生分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录取包括中高职一体五年制、技工类五年制及六年制专业、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单考单招实验班、秀水中专单考单招特色实验班,第一批设定填报分数线,分数线确定按招生数1:1.2划定;第二批为中专三年制其他专业。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志愿可同时填报、分批次录取。网上录取结束后,第一批、第二批空余招生名额转线下录取,由各校自主招生,招生方式由各校自定,录取结果在平台录入。

(四)关于县(市)中职学校招生

县(市)中职学校招生办法由各县(市)制订,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发布。各县(市)中职学校将录取结果必须第一时间在市级平台录入。

三、招生工作纪律

(一)中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本通知实施招生,不得擅自违规录取,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相应核减违规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二)中职学校必须如实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招生宣传内容必须真实明确,不得违规进行虚假宣传、片面宣传、模糊宣传和不当承诺。各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招生的专业必须经教育部门备案。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必须在网上招生平台、学校网站上发布,并且与对外宣传使用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保持一致,各地教育部门要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材料的审核。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中职学校未经教育部门及初中学校准许不得到初中学校校内或周边区域开展招生宣传。各地教育部门要有序做好本通知等文件的解读工作,并下发至所有学校中考毕业班,要加强对初中学校进行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的宣讲,指导初中学校使用招生平台,确保初中学生及家长的中职招生知晓率。

(三)严禁中职学校有偿招生,严禁委托社会中介或个人代理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招生组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市)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职学校的统筹指导及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普高、中职志愿可兼报。被中本一体化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高及其他中职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未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学生不得转报。

(二)市教育局于7月20日、9月10日分两次从平台导出各学校录取信息并与各学校、各县(市)教育局校对,未在校对名单中的报名者不得录入中职学籍。

(三)全市考生填报中本一体化必须通过网上平台完成,各初中学校要主动关心和指导考生及家长顺利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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