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加大对全市范围内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8月以来,毕节消防部门对全市11家单位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实施临时查封。
通过检查,医院、七星关区德溪新区贵州西南华安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七星关区江天云著九洲施工工地、大方县九驿大道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众悦城项目部、织金县桂果镇贵州神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织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水乡”项目部、织金县城关镇双堰路韵达快递有限公司、黔西县宋玉平(今天汽修厂)、黔西县清毕路黔西县客运公交有限公司、金沙县茶园镇贵州老兵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纳雍县盛世金海大酒店有限公司、赫章县六曲河镇潮阳家具城、百里杜鹃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成贵铁路14标段施工工地等11家单位均发现采用可燃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办公室用房或员工宿舍。
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按照《消防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消防部门对以上单位采用可燃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的场所进行了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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