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月11日公布信息:2月10日14时—2月11日1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为帮助市民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关于公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活动区域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征期间主要活动区域情况公示如下:
一、正安县(1例)
病例骆某莲,女,30岁,现居住贵阳市观山湖区俊发城(户籍地正安县小雅镇东山村楠木淌组),系2月10日贵阳市确诊病例刘某的同事。1月17日—20日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1月20日17:10乘飞机CZ(座位44K)从杭州回贵阳。1月21日-23日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所在公司上班。1月23日17:45乘高铁G(02车02A)从贵阳到凯里站,乘出租车到凯里市温莎美墅小区亲戚家停留,当晚乘亲戚自驾车到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丈夫老家)过年。1月24日-25日在敦寨镇龙池村家中未外出。1月26日乘亲戚自驾车返回贵阳,17:00左右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云上方舟附近停留40分钟后,回到观山湖区俊发城家中。1月27日从贵阳自驾车到正安县小雅镇东山村楠木淌组父母家中。1月28日—29日在小雅镇东山村、庙塘镇木耳村一带活动。1月30日—2月7日在小雅镇东山村楠木淌组父母家中未外出。2月7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月9医院隔离观察。2月10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二、道真县(3例)
病例曾某于,男,60岁,现居住道真县玉溪镇阳光家苑小区(户籍地道真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系2月7日确诊病例曾某诚之弟。1月22日乘亲属自驾车到道真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过年。1月23日-2月6日在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一带活动,与曾某诚一家同住,有共同就餐史。因属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7日到道真县飞天大酒店进行隔离观察。2月8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月9日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胡某平,女,60岁,现居住道真县玉溪镇阳光家苑小区(户籍地道真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系2月10日确诊病例曾某于之妻。1月22日,乘亲属自驾车到道真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过年。1月23日-2月6日在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一带活动,与曾某诚一家同住,有共同就餐史。因属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7日到道真县飞天大酒店进行隔离观察。2月8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月9日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宋某花,女,27岁,现居住遵义市道真县玉溪镇阳光家苑小区,系确诊病例曾某于、胡某平的儿媳。1月23日—24日在道真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活动。1月25日14:00乘自驾车到棕坪乡仓蒲溪村仓蒲溪组,19:00返回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1月26日15:30乘私家车回县城单位上班。1月27日—28日乘自驾车往返于单位、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1月29日乘自驾车返回县城阳光家苑家中,11:00乘出租车到单位上班,17:30乘坐公交车到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1月30日—2月7日在单位上班后回家。因属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7日晚到道真县飞天大酒店进行隔离观察。2月8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月9日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三、汇川区(1例)
病例张某,男,23岁,现居住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建国社区代家坝还房小区,系2月10日确诊病例刘某银外孙。1月7日从沈阳乘坐K(04车03号)到重庆,1月9日乘G(04车4F号)到遵义高铁站,10:00左右从高铁站乘坐公交车回到汇川区董公寺镇建国社区家中,至1月19日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20日14:30从家中乘坐公交车到茅草铺车站,乘遵义至道真客车(班次)到道真县玉溪镇阳光水岸同学家中,晚上在道真县城林达房地产旁夜市宵夜。1月21日乘同学自驾车到道真县忠信镇水石脚村刘某银家过年。1月21日-26日在刘某银家中未外出。1月27日下午在道真县忠信镇甘树湾村、洛龙镇龙桥村活动,晚上乘亲戚自驾车到上坝乡新田坝村新龙组曾某诚家。1月28日乘亲戚自驾车回汇川区董公寺镇建国社区家中,至2月7日一直居家未外出。因属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8日到汇川区泰升祥酒店进行隔离观察。2月11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确诊病例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居)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不要外出活动。期间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拨打当地疾控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电话咨询,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遵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12日
毕节市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月12日公布信息:2月11日14-24时,毕节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帮助市民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有关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毕节市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主要活动区域或场所情况公示如下:
病例柳某,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孝感市,现居于毕节市织金县阿弓镇大桥村转坡组。柳某于1月23日上午从武汉天河机场乘飞机前往贵阳(航班:中国国航,CA,8:35-10:25,飞机晚点11:10分到达贵阳);1月23日中午12:00,从贵阳龙洞堡机场乘坐私家车回织金县,15:00左右到达织金县五中下车;到达织金后,未作停留,乘坐私家车于1月23日17:00到达阿弓镇大桥村转坡组;1月24日10:00左右,柳某乘坐其姐夫李某某车辆到阿弓镇街上买菜,1小时左右原车返回;1月25日,阿弓镇排查外来人员后,将其纳入居家隔离管理;2月7日,阿弓镇医院进行咽拭子采样,采样后在车站宾馆隔离观察;2月9日,医院隔离治疗;2月11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确诊病例同一天同乘一辆交通工具的民众,如果乘坐时至今已经无任何症状超过14天,可以放心。如未超过14天,暂无症状者请尽量居家隔离观察至14天,并及时报告居住地(社区),登记管理。如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告与确诊病人同乘情况。
毕节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
年2月12日
来源:遵义晚报看见毕节
编辑:缪富霞
编审:安轶伦
审签: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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