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结合年度毕节市征集大学毕业生任务,毕节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名。招聘人员先当兵,退伍后直接上班!招聘简章如下: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加强毕节市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贵州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政策措施》《毕节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毕节市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征兵初检初考、笔试、面试、体格复查和政治复审、役前教育训练、定兵、公示、签订协议、退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结合年度毕节市征集大学毕业生任务,毕节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各县(区)具体岗位见《毕节市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年9月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5.符合毕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男性年龄在18至24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女性年龄在18至22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7.自愿服从毕节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8.根据国家征兵政策规定,女性青年应为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布的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届时本人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征兵条件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网上征兵报名
1.时间
男性青年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4日上午12:00。女性青年报名时间为:网上征兵报名即日起至8月10日下午18:00。
2.方式
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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