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6月23日至年6月23日期间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2.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书记员情形的。
二、
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相关数据录入;
5.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织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织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4.-;
5.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须先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