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县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四)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关岭自治县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及审核,参考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考生,户籍迁入时间按截至年9月22日计算。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证明材料(原件)。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我县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服务地县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资格复审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部队所在地双拥办出具的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证明(原件)和本人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定向招聘我县退役士兵(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进行资格复审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我县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限在本县担任满1届(年12月28日之前已经任职的连续任职满3年的,视同为任职满一届;年12月28日之后任职其连续任职满1届时间定为5年)及以上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按截至年9月22日止计算,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不限专业;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县乡(镇)党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1届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经本县县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及符合部分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专业类别)。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年9月22日,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除外。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年9月2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年9月22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
报考人员需在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3)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专业不一致且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4.99或..4.),通过“贵州省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县招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年9月24日17:00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年9月24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报市招聘办审核到考务部门修改。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的责任。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到县招聘办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报市招聘办审核到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缴费、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分)。
笔试时间:年10月24日(星期天)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考生笔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含1:3以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办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的《贵州省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关岭自治县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并放宽到年12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6.报考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7.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截至年9月22日计算年限的相关工作证明,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面试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值分。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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