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年“特岗计划”
招聘细则
根据《毕节市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毕节市年“特岗计划”招聘细则》,为做好毕节市七星关区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招聘细则。
一、招聘计划
年毕节市安排七星关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7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七星关区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2.高等师范专科学历和非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只能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年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年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认定过程中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必须在办理签约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资格,不予录用。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八)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地方“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面向七星关区户籍(含原金海湖新区的小坝镇、梨树镇、岔河镇、甘河街道办事处、青龙街道办事处、竹园乡、响水乡、双山镇、文阁乡、归化街道办事处户籍)招聘。一是面向在参加高考或中考前属七星关区户籍且未迁往除毕业学校外的其他县区的毕业生招聘;二是面向年7月1日(含7月1日)前迁入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且户籍现仍然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的毕业生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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