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娟)近年来,毕节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深化“法治毕节”创建,通过开展巡回审理、组织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为毕节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市法院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筛选适宜公开审理的案件到乡镇、村居进行巡回审理、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每个案例变成一本普法教科书,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织金县法院近日在该县熊家场镇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处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机非法捕鱼的被告人贺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左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由二被告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月内购买鱼苗共计尾在河内增殖放流和在县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通过将该案进行巡回审理并组织群众旁听,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杜绝非法捕捞行为。威宁自治县法院7月初在该县石门乡新民村社区服务中心和秀水镇某学校巡回开庭审理了两起“官告民”案件并当庭宣判,分别责令没有履行送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义务的两案被告立即将子女送到学校接受教育。组织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及村民、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共余人参加了旁听。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利的同时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法制公开课。通过以案件审理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普及《宪法》《刑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今年1至7月,毕节市法院在全市共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6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7场,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发布典型案例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多形式推进法治扶贫工作,将法律条文变成直观生动的现场法制宣传,让群众能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推动“法治毕节”创建取得实效,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同步小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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