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突出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近日印发《关于对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为全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工作方案》,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为挂牌督战工作顺利开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方案》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紧盯威宁县、纳雍县、从江县等9个未摘帽的深度贫困县,织金县、水城县、七星关区等3个拟摘帽县(区)及全省个有剩余贫困人口的行政村,聚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教育配套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方案》明确,监督检查坚持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工作原则,省纪委监委扶贫与民生监督检查室负责统筹调度,省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联系地区(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围绕未摘帽县、剩余贫困人口过万的县及省级行业部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聚焦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及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特殊困难人口兜底保障、行业扶贫等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挂牌督战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安排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监督,一手抓脱贫攻坚监督,千方百计“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造成的损失补回来”。要结合扶贫民生监督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脱贫攻坚作风不实、工作不细,抓落地执行、监管问责不够到位,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注重工作结合,确保监督质效,用严明的纪律助推全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此外,《方案》还对开展监督的方法措施提出要求,省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问题台账,对照挂牌督战工作任务清单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在贵州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誓师大会上的书面承诺发言,采取实地察看、现场核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建立监督检查组和督战队工作联系机制,充分利用“贵州省扶贫民生监督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用严明的纪律精准护航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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