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织金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书记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4月15日至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2.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年4月22日9:0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织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核.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织金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4.-;赵梦玲()。

  5.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须先   

4.成绩运用:面试成绩前三名拟作为招录对象,如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招录对象放弃,向下一名递补。

(四)体检

面试成绩前三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环节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下一人员。

(五)政审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政审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织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1.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通过“织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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