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岗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7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79号)和《市教育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91号)、《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年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发〔〕9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数量

织金县招聘“特岗计划”教师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初中教师70名(含4名“硕师计划”毕业生)、小学教师80名、县级“特岗计划”幼儿园教师5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对已取得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4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国贫县,“硕师计划”指标包含在我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3.全日制应往届中专、专科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参加笔试和面试。

4.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生源地属织金户籍或于年6月1日前迁入织金县内至今。

6.县“特岗计划”幼儿教师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织金县户籍招聘。在编教师(含年、年、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四、资金安排

(一)国家“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县级“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二)国家“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按国家“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与县级财政据实结算。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如有结余,结余部分暂存县财政。“特岗计划”专项资金首先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后,可用于解决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包括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和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同等条件下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三)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特设岗位教师管理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与特设岗位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特设岗位教师的档案在到岗前须提交到县教育科技局,户口迁到签约学校所在地派出所。

3.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任教学校和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每年度结束,对“特岗计划”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6〕2号)要求,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县级教育部门在三年服务期满后,要及时汇总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当地编制、人社部门,县级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2.取得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4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服务期,其服务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服务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我县工作;三年服务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我县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六、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可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2:)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相关资讯查询:省级层面可       

来源: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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