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通报近期发生的19起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一、七星关区三板桥街道某公司违法占地修建观光园案。年3月以来,某公司占用七星关区三板桥街道六合村38.63亩耕地修建观光园(年7月以后新建部分占耕地7.69亩)。年9月,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进行了立案查处。年11月,经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会审,决定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目前,该观光园正在拆除复耕中。

二、金沙县长坝镇高某违法占地修建养殖设施案。年7月,高某占用金沙县长坝镇店民村0.23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23亩)修建养殖设施。年9月,金沙县长坝人民政府要求其整改。年11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三、织金县中寨镇高某、孙某违法占地建养殖场案。年3月,高某、孙某占用织金县中寨镇羊场居2.86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5亩)建设养殖场。年6月,中寨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年8月,高某、孙某又继续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年11月,中寨镇人民政府对高某、孙某违法修建的养殖场依法组织了拆除。

四、纳雍县左鸠嘎乡施某违法占地修建养殖场案。年10月,施某占用纳雍县左鸠嘎乡坡其村0.5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5亩)修建养殖场。同月,纳雍县左鸠嘎乡人民政府要求其整改。年11月,该养殖场已拆除。

五、金海湖新区小坝镇张某违法占地修建养殖设施案。年6月,张某占用金海湖新区小坝镇公鸡山村0.亩耕地修建养殖设施。年9月,金海湖新区小坝镇政府责令其整改。年10月,该养殖设施已拆除并复耕。

六、七星关区撒拉溪镇顾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7月,顾某占用七星关区撒拉溪镇沙乐村0.8亩耕地建造房屋。年8月,七星关区撒拉溪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年11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

七、大方县黄泥塘镇刘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10月,刘某占用大方县黄泥塘镇西河村0.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亩)建造房屋。同月,大方县黄泥塘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年11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八、大方县长石镇何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11月,何某违法占用大方县长石镇长青村0.亩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0.亩)建造房屋。同月,大方县长石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年11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九、黔西县太来乡田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10月,田某占用黔西县太来乡芭蕉村0.22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22亩)建造房屋。同月,黔西县太来乡人民政府要求其整改。年11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十、黔西县太来乡王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10月,王某占用黔西县太来乡沙寨村1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76亩)建造房屋。同月,黔西县太来乡人民政府要求其整改。年11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十一、金沙县大田乡石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9月,石某占用金沙县大田乡0.亩耕地建造房屋。同月,金沙县大田乡人民政府要求其整改。年9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十二、织金县上坪寨乡陈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8月,陈某占用织金县上坪寨乡青峰村0.15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15亩)建造房屋。同月,织金县上坪寨乡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年8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十三、纳雍县玉龙坝镇朱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12月,朱某占用纳雍县玉龙坝镇平寨村0.65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65亩)建造房屋。年10月,纳雍县玉龙坝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同月,纳雍县玉龙坝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朱某违法修建的房屋组织了拆除并复耕。

十四、威宁自治县高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7月,高某违法占用威宁自治县金钟镇联民村0.3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3亩)建设房屋。年9月,威宁自治县金钟镇政府责令其整改。年10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十五、威宁自治县朱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年7月,朱某违法占用威宁自治县么站镇抱都村0.34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0.03亩)建设房屋。年9月,威宁自治县么站镇政府责令其整改。年10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十六、赫章县古基镇成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9月,成某占用赫章县古基镇水塘村0.09亩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09亩)建造房屋。同月,赫章县古基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年9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十七、赫章县六曲河镇张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7月,张某违法占用赫章县六曲河镇老场坝村0.亩耕地面(永久基本农田0.亩)建造房屋。同月,赫章县六曲河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年7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十八、百里杜鹃戛木管理区张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7月,张占用百里杜鹃戛木管理区戛木村0.04亩耕地建造房屋。同月,百里杜鹃戛木管理区责令其整改。年7月15日,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十九、百里杜鹃普底乡陈某违法占地建房案。年11月,陈某占用百里杜鹃普底乡大荒社区0.67亩耕地建造房屋。同月,百里杜鹃普底乡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年11月,普底乡人民政府依法对陈某违法修建的房屋组织了拆除并复耕。(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程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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