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程序,增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服务能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纳雍县民政局组织开展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与年全县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县民政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革措施,严格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总结评估阶段紧密制定实施步骤,明确县、乡、村及县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配套制度建设。
指定9个试点乡镇(街道)即:文昌街道、阳长镇、勺窝镇、厍东关乡(年试点),雍熙街道、居仁街道、骔岭镇、维新镇、乐治镇(年新增),下一步结合我县实际继续扩大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覆盖面。
目前,9个开展试点工作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效完成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工作。此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我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逐步实现“识别更加精准、救助更加及时、兜底更加密实、监管更加有力、服务更加便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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