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日前,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相关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新招聘办法,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通知要求,加大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力度。
今明两年,各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的70%。
通知明确,招聘条件适合或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主要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招聘岗位有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可以面向适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招聘,但不得在招聘条件中故意提出职称、工作经历等要求。要求省属事业单位及时做好今年公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招聘条件等调整工作。对于尚未发布招聘公告的招聘岗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调整工作。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可以按岗位需要自主确定招聘对象。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视同应届毕业生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工作者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招聘政策。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但未能办理直接入编手续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含民营等非事业性质医疗机构人员),自疫情一级响应结束后3年内,可参加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组织的定向招聘。定向招聘工作全省统一部署,方案统一制定,信息统一发布,报名统一平台,结果统一公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主选择应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应聘事业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此外,江苏省还明确,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不能有户籍限制,个别地区之前有户籍限制的,应及时调整。
陕西省
在陕西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中,决策杂志(ID:juecezazhi)注意到,也同样明确了事业单位需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陕西省的通知原文如下: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招聘公告须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主管部门网站发布。要有针对性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
二、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统筹毕业和招聘工作的衔接,优化做好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报到等工作,保障高校毕业生公平参加招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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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人社厅、陕西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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