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雒婷报道)9月29日,记者从教育部公布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公示中获悉,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在学校总结自查、省级验收检查的基础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第三批立项(含补充立项、申请延期验收等)的所项目学校进行了综合评议和全面复核。公示显示,我省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西宁市湟中县职业技术学校、西宁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民和县职业技术学校、乐都县职业技术学校等五所学校顺利通过验收,将正式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此前,我省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和青海省水电职业技术学校、青海省重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西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青海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互助县职业技术学校分别被确定为第一批、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至此,我省已有11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总则部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建设将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手段为保障,进一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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