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隶属于山东省商务厅,是山东省最早也是唯一专门从事外经贸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

学院目前有在校生余人,开设24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国际金融、软件技术、保险、国际商务等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物流管理为省级特色专业;拥有国际贸易实务、商务外语、财会金融、国际运输与物流等4个省高水平专业群。

学院拥有余人的教职工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人,双语教师60余人,拥有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软件技术、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6个省级教学团队;国际商务教师团队被评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初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6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35周岁以下(年6月8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年6月8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5周岁以下(年6月8日以后出生);

4.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条件

1.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年6月8日;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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