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4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织金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委编办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织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织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8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年应届毕业生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等材料)。

(五)作“织金县户籍(生源)”限制的职位是指截至年7月16日户籍在织金县的人员,或原为织金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作“织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限制的职位是指截至年7月16日户籍在织金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年7月16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四)截至年7月16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截至年7月16日仍在职在编的织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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