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人民法院报」近日,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张某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年10月,被告人张某松将社交平台的头像设置为漂亮女生的照片,并将自己身份虚构成在上海工作的单身女性“小敏”。后张某松通过网络结识被害人余某,并利用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849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