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国家储备林PPP二期项目土地流转任务8.54万亩。其中,耕地流转任务8.万亩、国有林地(林木)流转任务0.亩。结合工作实际,纳雍县采取“九项措施”确保国家储备林PPP二期项目土地流转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贵州雍福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和纳雍县国储林项目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储备林PPP二期项目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国家储备林PPP二期项目土地流转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纳雍县国储林项目有限公司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国家储备林PPP二期项目土地流转工作的推动和具体实施,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国家储备林PPP二期项目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分别是辖区内土地流转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土地流转工作负总责,负责土地流转、政策咨询及协调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农户的土地纠纷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动一切力量凝聚工作合力,狠抓土地流转工作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土地流转工作。县直各职能部门抽专人指导涉及本部门技术业务工作,确保土地流转工作按时完成。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积极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召开群众会、板凳会、走村串户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政策,得到涉及农户支持配合。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鼓励、支持农户、村委会、国有林场将土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到纳雍县国储林项目有限公司集中经营、集中发展,促进林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助推乡村振兴。

四是强化技术指导。工作开展期间,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纳雍县国储林项目有限公司抽出专人,深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现场指导土地流转工作,确保土地流转工作质量。

五是保障工作经费。纳雍县国储林项目有限公司参照一期项目8元/亩的工作经费标准,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到涉及乡镇(街道)、国有林场。

六是规范流转程序。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做到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在流转过程中,确保权属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流转,必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

七是强化调度管理。土地流转工作实行周调度,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明确调度人员,及时、准确、主动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三前报送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乱报。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将推进情况报送县督查服务中心进行结果运用。

八是强化督查考核。由县督查服务中心牵头,在土地流转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土地流转工作开展督查考核。

九是强化追责问责。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敷衍推诿、懒散拖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进行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纳雍县国家储备林PPP二期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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